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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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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建立健全校信息公开服务,学校编制了《西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xpu.edu.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学校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学校概况、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教代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及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安排、信息公开报告等。

(二)招生考试

主要包括: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复试、拟录取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等。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

主要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受捐赠资产管理、校办企业资产管理、招投标、收支决算、收费管理等。

(四)人事师资

主要包括:校级领导社会兼职、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干部任免与人员招聘、教职工争议处理等。

(五)教学质量

主要包括: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开设课程、教授授课、就业政策、毕业生情况、就业质量报告、艺术教育发展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六)学生管理服务

主要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学生奖励处罚、学生申诉等。

(七)学风建设

主要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

(八)学位学科

主要包括:学位授予、人员资格审查和水平认定、新增授权点审核等。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

主要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管理等。

(十)其他

主要包括:巡视组意见整改、突发重大事件等。

为方便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学校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学校编制了《西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学校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两级类目。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xpu.edu.cn/)上查阅《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学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xxgk.xpu.edu.cn/

学校还将采用会议纪要、校报、年鉴、校内广播电视、发布会、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在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申请获取。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学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行政楼20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29-83116236

传真号码:029-83116609

电子邮件:dzb@xpu.edu.cn

邮政编码:710600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党政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以到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从学校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传真、信函的方式发送到党政办公室指定的传真号码或邮寄地址。

(3)申请人可以在本网站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党政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3.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党政办公室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学校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党政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党政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可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经审核,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投诉。监督电话:029—627790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邮编:710600。

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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