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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校领导分工及联系基层单位的通知
23/02/06 23:07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校领导分工及联系基层单位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校党委书记马万清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党校)、统战部(机关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联系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海燕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财务处、审计处、大学科技园、前沿技术融合办公室、学报编辑部。联系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

校党委副书记井浩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大学生思想教育、安全稳定、工会、共青团、直属单位党建、乡村振兴、医疗卫生、保密和档案工作,代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分管宣传部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工会、校团委、保卫处、直属单位党总支、档案馆、院士办公室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校医院,代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电子信息学院、城市与市政工程学院。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辛永昌主持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管理巡察工作。主管校纪检监察机构,协助校党委书记管理巡察工作办公室。联系计算机科学学院、理学院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朱永民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协助管理人事、财务和大学科技园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助校长管理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大学科技园,联系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王进富因挂职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原分工由领导班子成员代管。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殷永建负责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后勤保障、学前教育工作,代管信息化建设、教育教学评价、国内合作及校友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发展集团)、幼儿园,代管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联系新媒体艺术学院。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戴鸿负责招生就业、实验室建设、工程训练中心、图书馆和体育工作,代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招生就业处、实验室管理处、工程训练中心、图书馆、体育部,代管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夏蔡娟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科研和招标采购工作,分管教务处、科技处(校科协)、招标采购办公室联系机电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校有关议事协调和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工变化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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