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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9/02/01 00:18点击:[]

西工程大校字〔2018〕37号                  签发人:高岭

西安工程大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及公共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十一届第六号)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2001〕第61号令)、《西安工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西工程大保字〔2018〕3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学校稳定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的生命”重于一切的原则,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责,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学校对火灾的预防工作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建立学校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指挥和处置系统,力求应急预案实际有效、可操作性强,在学校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改进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校园基本概况

(一)地理位置

学校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西边为东二环路,北边为韩森路,南边为陕西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安财会学校和西安艺术学校,东边为经二路、爱民路。

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北临陕鼓大道,东临西安科技大学,南临斜口街办芷阳村,西边为凤凰大道。

(二)防火特点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具有以下防火特点:

1.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主要分布在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等实验室和实验室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库。

2.部分线路负荷大,线路老化。

3.重点要害部位多,有一级和二级重点要害部位。

4.贵重仪器设备多,如:院士基地、省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用纺织品中心等。

5.人员密集场所多,如教工活动之家、大学生活动中心、如意报告厅、西纺报告厅、临潼校区图书馆的两个报告厅、学生公寓楼、学生食堂、图书馆、教室、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稳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 党政办主任

成 员:宣传部部长 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教务处处长 校医院院长

实验室管理处处长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校团委书记 后勤管理处处长

事故发生单位党政负责人

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火灾时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和义务消防队员开展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协调配合到达火灾现场的公安消防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2.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等善后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工作组在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灭火行动工作组

组 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保卫处副处长 保卫处治安防卫一科科长保卫处治安防卫二科科长 校卫队负责人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建立校园义务消防队伍;做好义务消防队队员的防火教育、培训和火灾模拟演习、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和工具的保管与使用;发生火灾时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消防设施,进行火灾现场灭火,抢救火灾被困人员等工作。

2.通讯联络工作组

组 长:党政办主任

成 员:保卫处处长 学工部部长 研工部部长

主要职责: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与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取得联系,引导消防队员和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部门、人员;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信息采集、校内外联络。

3.疏散引导工作组

组 长: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学工部部长 研工部部长

成 员:保卫处消防管理人员、学工部、研工部

后勤管理处、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火场区域人员的应急疏散工作;引导人员疏散自救,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至安全区域。

4.安全防护、救护工作组

组 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 校医院院长

成 员: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 校医院医护人员

保卫处校卫队队员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需求、道路通畅、供电控制及水源保障等;在火灾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必要时拔打120,联系并护送至校外医院进行抢救。

五、应急处置

(一)报警与接警

1.学校任何部门(学院)或部位发生火灾,发现人员或现场人员都有义务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值班室(金花:82330110 临潼:83116110)和“119”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应根据火灾情况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同时以最准确、简洁的语言向接警人员说明情况。

保卫处值班室接到报警后,须迅速向学校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各工作组及发生火灾部门(学院)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若拨打“119”报警后,应当向接警的公安消防人员简明讲清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号码;

(2)火灾现场的准确位置;

(3)有关火灾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的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消防车如何方便地进入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快速赶赴火灾现场。

2.接到火灾通知后,发生火灾部门(学院)防火责任人,应立即调集本部门(学院)义务消防员和专兼职消防力量,使用本部门(学院)的灭火器材、设备有效地组织扑救,力争扑灭初起火灾。在组织扑救时,应注意查明以下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灾威胁,同时查清火灾被困人员的数量和所处地点,制定抢救方案;

(3)发生火灾区域是否有易爆、易燃物、有毒物质以及其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危险程度;

(4)被火灾围困或威胁的贵重物质和设备的数量、放置地点、受火势威胁程度,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

(5)起火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结构特点、耐火等级与相连建筑物的距离;可燃物受火势威胁程度;起火建筑物安全通道、房屋出入口位置;火场主要建筑物有无倒塌危险及哪些需要破拆、转移等;

(6)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人员对火灾进行现场调查。

(二)应急疏散

1.人员分布密集的场所要制定安全疏散计划,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路线,并绘制平面图,用醒目的箭头标示出入口和疏散路线,学生宿舍的疏散方案由后勤物业管理部门制定,其余楼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具体疏散方案;要保证安全通道、楼梯和出口畅通无阻;对工作人员按所处不同区域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2.发生火警时,应有计划、按顺序疏散。首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被困人员疏散。在疏散人员时,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拥堵以致发生混乱情况;在火势猛烈但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让全体被困人员同时疏散。

3.正确引导疏导。工作人员要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方安排专人值守。同时,使用镇定的语言呼喊,减轻或消除被疏散人员的恐惧情绪,使疏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人员还要随时向被疏散人员了解火场内是否还有被困人员,并大声呼叫,唤起被困人员的意识,还要注意辨听哪里有呼救声、喘息声和呻吟声,一旦发现被困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施救。

4.制止脱险者返回火场内。撤离火灾危险区的人员有可能会重返火场内抢救财物或未逃离人员,造成人员疏散的混乱,妨碍疏散和灭火工作的开展。因此,要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加强管理,必要时要增加警戒人员的力量。

(三)初起火灾扑救原则与步骤

1.扑救初期火灾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2)先救人,后救火;

(3)先重点,后一般。

2.扑救初起火灾的步骤

(1)灭火行动工作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起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部门(学院)的消防器材可以统一调用,事后再由保卫处补充;

(2)微型消防站管理人员及消防小分队必须第一时间到达并打开设备柜,按照实际情况分发消防灭火设备器材,情况紧急时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打开设备柜,拿取消防灭火设备器材;

(3)灭火工作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4)待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四)通讯联络

1.接到火灾报警后,通讯联络工作组人员应迅速通知有关人员赶到火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2.通知后勤配电室停止对所发生火灾场所的供电。

3.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周边区域,同时清理火灾周边区域停放的车辆及其他障碍。

4.派人到各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并引导消防车辆到火灾现场。

(五)安全防护、救护

1.安全防护、救护工作组中的保卫处校卫队队员、后勤工作人员应立即对火场周围进行清障、警戒,做好周围群众的疏散工作,并把逃离火场人员带至安全地点。

2.校医院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安排车辆及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六、善后处理

(一)火灾被扑灭后,保卫处应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事故调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下达指令,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领导小组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做出的火灾事故结论,区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责任部门(学院)或人员的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通过后,追究有关部门(学院)或人员的责任。

(四)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责成火灾部门(学院)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西安工程大学

2018年7月2日

抄送:校领导

发:校属各单位 档(二)

西安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打印:吴 静 校对:刘 洋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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