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程大招字〔2016〕6号 签发人:李博飞
西安工程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关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大局,关乎社会安定和发展。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实现就业创业目标双提升
1.建立健全校内各级领导协调机制,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创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校党委定期研究就业创业工作,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深入推进校院两级就业创业工作管理机制,实现工作重心全面下移,充分发挥学院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就业部门牵头,建立各学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会商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适时出台新举措,进一步完善我校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与奖励机制,切实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保障机制,逐项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2.要继续完善就业创业工作全员参与机制,继续营造全校关心支持就业创业的工作氛围,形成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全校化”、“全员化”、“全面化”的良好局面。全校教职员工要利用一切资源和平台,采取实际措施,大力支持我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学校要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在年终就业奖励中予以体现。
3.精准发力,实现就业创业目标双提升。当前,就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校要精准发力,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为重点,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为支撑,以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为保障,全面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和三方协议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自主创业人数明显增多,为地方经济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
二、明确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4.明确我校就业创业工作主要任务。在继续加强和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基本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立足教育教学的基本职责,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制度改革,把工作重心放在更加注重全面增强高等教育与社会需要的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上来,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机会,促进其积极创业、充分就业,提高就业创业层次和质量。
5.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改进和完善我校已有的各项就业政策和制度办法,制定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特点以及大学生实际需要的新的政策、措施和办法。扩大就业指导教育的覆盖面,全员动员拓宽就业市场,强化就业信息精准推送,积极开展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和工作人员从事就业工作,建设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相对稳定、校院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
6.建立覆盖全校的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科研、招生就业等部门的作用,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按照统一建设、校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成以校级为基础、全校一体化的创业信息资源库,实现创业信息共享开放和精准推送。健全学校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学校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预算。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校内创业培训、模拟实训等实践活动,积极协调帮助创业学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以完善的服务支持大学生创业。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确保就业创业工作良性运转
7.继续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和《就业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坚持在每年年末对各学院的就业创业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完成就业创业目标任务以及在就业创业工作开展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院予以表彰,形成长效的考核奖励机制。
8.坚持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的全程化建设,促进大学生从入学到就业过程中关注了解就业创业、积极就业创业,完善制度化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教育机制。通过就业创业引导性培训,职业规划与测评,就业创业咨询,将树立正确就业观和择业观融入到学生从进校到毕业的全过程。
9.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就业市场拓展思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就业工作特点,每年分阶段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开展市场调研拓展活动。坚持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长期的跟踪调查和回访,广泛联系校友和行业协会,制定具体调研方案,安排人员,划分区域,分层分级的进行。要保持和巩固学校优势特色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层次和质量,又要下大力气,有针对性的为通用专业、新专业毕业生提供更多岗位信息,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10.建立和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精准就业创业帮扶制度,推进校院两级就业创业帮扶体系建设,打好就业创业帮扶组合拳,将就业创业帮扶作为困难学生就业、创新创业、职业资格与职业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引导性培训的有力保障,在提供资金援助的同时,通过咨询答疑、就业推荐、就业指导、信息帮扶等形式积极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
11.坚持“就业工作日”制度,固定各学院在每周有一天专门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一对一”的毕业生谈话制度,使毕业生能够及时处理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2.坚持“就业率周报制”和“就业信息发布”的做法,形成制度,通过对就业率的动态变化和就业信息的统计分析,为学校应对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反馈与联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竞争力
1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要将就业情况作为制定招生计划和专业调整改革的重要依据。根据就业工作的反馈,进一步做好专业规模和专业结构的调整,开展就业预警。在新专业设置时,要充分开展专业设置调研预测,分析专业发展前景,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专业设置结构。对于三方协议书签约率连续两年低于学院三方协议书平均签约率的专业,在安排年度招生计划时,认真分析,综合各种因素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减招、隔年招、或一定时期停招的方式进行控制。
14.根据就业实际情况,鼓励毕业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与到就业单位实习实践相结合,鼓励“双导师”制。认真分析学校已有专业,确定未来发展思路,制订近期专业发展规划,使专业结构更加合理,符合学校定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使毕业生所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市场的实际需要。
15.继续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统计与分析功能,及时将用人单位、毕业生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和整理,提出分析意见,反馈给教学和学科建设部门,为学校进行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培养目标等方面的发展建设提供准确依据和参考,形成良性闭环系统。
16.完善就业实习、顶岗实习、学生实训制度。加大实践环节教育的跨度和力度,将实践教育作为重要的教学环节。在课堂理论教学和实习实践教学的课时配置上,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实习实训差别化,既可以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也可与就业结合,到企业中顶岗实习,借此强化学生的实践环节,增强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性。
五、注重就业创业内环境建设,开展全程化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工作
17.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已经对一年级学生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课程,对三年级学生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纳入必修课范围,下一步要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以必修课形式设立《大学生创业指导课》,建立起覆盖从新生到毕业生全过程的就业创业引导性培训,不断强化内环境建设,形成系统的、固定的、形式多样的全程化就业创业指导教育模式。
18.根据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针对学生某一项技能或素质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学生尤其是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用就业创业技能或某一方面的能力,鼓励毕业生适应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积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能力证书,优化学生的能力结构,提高学生就业创业适应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学生多领域的就业创业。
19.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稳定和巩固学生的专业思想,鼓励毕业生热爱专业学习。认真分析研究就业形势,继续推进“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的导向性宣传和教育,培养学生积极的就业意识,端正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和择业观,合理调整毕业生就业期望值,促进毕业生主动积极就业。
20.对一、二、三年级学生发放职业发展手册和创业指导手册,为毕业生发放就业指导手册、就业创业简报,利用就业讲座、就业宣传栏、就业网站、职业测评、职前网络教育学堂等多种途径为在校学生和毕业生提供实时有效的指导。
六、开展关联就业创业的学生实习实训外环境建设,认真分析研究人才需求,精准开展就业市场拓展与就业基地建设和维护
21.着力开展外环境建设,继续加强就业实习基地、就业协作单位的发展工作,提高我校关联就业创业的学生就业实习实训基地的质量和层次。主动与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已建立的针对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联系,广泛动员毕业生积极参与。进一步推广和完善“暑期实习生”模式的内涵和延伸,从协同创新、科研合作、教师培训、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逐步形成和稳固顶岗实习和见习基地,为今后开展就业工作打好基础。
22.加强对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的支持力度。制定措施积极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以及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积极创造条件,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调生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地方项目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便利和相应的激励措施。
23.精准突破,加强与人才服务机构的合作,结合中西部大型城市和东南部中小型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和我校毕业生服务面向的实际,鼓励我校毕业生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恢复、建立和完善与我校校友、校友会、专业有关的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要完善和加强与各级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强化我校新增专业、通用专业所对应的行业协会的联系,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七、认真落实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和场地“四到位”保障要求,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就业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24.要在巩固和完善现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我校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将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调整为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积极出台并不断完善本校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措施办法。
25.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和落实教学计划,开展就业创业分析研究和交流工作。选聘就业创业专职指导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专职辅导员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参加国家和各级的相关职业能力和职业资格培训、辅导、进修等,提高就业创业工作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26.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对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专职干部配备比例的要求以及我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各学院学生工作主管是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要有1名就业创业专职辅导员专门负责学院就业创业具体工作。对于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就业创业工作专职干部,按照学校规定,享有学生辅导员同等待遇。
27.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专用场地的建设和投入,尤其是加大创业专用场地的建设,满足学生创业指导咨询、创业项目对接、项目孵化、信息化管理、创业成果展示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满足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职业测评、团体辅导、远程宣讲会、网络面试、网上招聘等基本需要,确保就业创业工作顺利进行。
28.加大就业创业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按照教育部关于就业经费核拨的具体要求,在学校财务政策和经费能力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工作的投入力度,就业创业经费要专款专用,并适当扩大就业创业经费的使用范围,支持和保障就业创业工作建设与发展。
29.扩大就业工作专项应急基金的覆盖面和使用范围,将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生纳入基金的覆盖范围,将就业创业引导性培训、关联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实训、职业技能提升、职业资格获取、国家地方项目就业纳入基金的使用范围,继续推动就业帮扶项目建设以及就业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遇到突发事件的处理。
西安工程大学
2016年4月6日
主送:校领导
发:校属各单位 档(二)
西安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印发
打印:吴 静 校对:赵文熙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