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了本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学校发展历史中的关键之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紧密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两步走”发展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本学年,结合学校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分解、一流学科建设等重点工作安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一)巩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
学校按照《西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作用,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统筹谋划。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完善公开流程,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解任务,落实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加强对全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查,各学院、各部门各司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夯实制度建设,落实保障监督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为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修订完成《西安工程大学制度汇编》(2021年版)《西安工程大学外事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暂行)》《西安工程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西安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与师生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进行主动公开,进一步保障了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突出重点,加强学校关键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高度重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推进学校干部任用、人事任免、招生工作、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基建、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开学校党政管理机关、党政管理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及其工作程序,公开学校决策、政策以及办事规则、过程和结果,公开校务会议内容及会议决定事项,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切实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同时,学校坚持重大事项过程公开机制,如在一流学科建设、申博、基建重点项目、“十四五”规划编制、绩效工资优化等重点工作推进中,通过工作会、研讨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多次面向校内不同层面广泛公开征求师生意见,为学校科学决策、解决实际问题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整合平台资源,优化渠道体系
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各单位网站、OA办公系统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及时公开学校及校属各部门的重要政策、决定和工作。在校园网中开设部分重大事项活动专题网站,进一步强化校园网信息公开功能;编辑学校《每周动态》,编撰《大事记》《年鉴》,及时公开学校、各部门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通过各类会议、校电视台、校报、校广播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充分利用学校、各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介,信息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本学年,还持续推进了信息化建设工作,网站、微信群等平台建设管理趋于完善,办公系统和重要信息发布平台更加完善,满足了师生员工实时掌握学校发展动态的需求。此外,学校还将校领导信箱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在校园网、各部门网站上公开,以便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党政办公室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进一步改进了全校的工作作风,推动学校办事效能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及数量
2021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分向社会公开《西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校园网主页、校园新闻网、校办公系统、各单位网页等网络形式,校内广播、电视台、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形式,教代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新学期工作部署会、师生座谈会、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校务公开通报会、离退休老同志情况通报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和校内文件、专题会议纪要、校报、每周动态、年鉴、大事记等纸质形式,主动公开通报学校、各部门相关信息。同时,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做好对拟公开信息逐条审核,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本统计年度,我校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开信息有8133条,在主动公开信息中:通过学校主页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2353条;关于招生考试类信息178条;关于财务、资产及收费类信息1501条;关于招标采购类信息375条;关于干部人事师资类信息320条;关于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类信息537条;关于学生管理服务类信息1063条;关于教师教学服务类信息107条;关于学位、学科类信息22条;关于对外交流与合作类信息85条;关于后勤保障服务等其他类信息1592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1. 基本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详细公开了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组成、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学校或部门网站公开了经省教育厅核准生效的大学章程,学校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报告。学校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2. 招生考试信息:一是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和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结果、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重点加强对我校艺术类专业和各省统考科目对应关系、新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和推免研究生等特殊类招生录取考生认定结果和录取要求进行公示。二是增加相关文件、政策的解读,如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及表演专业校考指南、2021年报考指南、2021年考生招生常见问题解答。还利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等积极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三是编印2021年艺术类、普通类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年本科、研究生报考指南以及分省区的2021年本科、研究生招生要点等材料。四是积极通过各大线上直播平台举办招生直播活动,通过“招生咨询分答系统”,提供、解答有关招生工作相关的咨询和问题。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校按照教育部、陕西省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全力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校门户网、财务处网站、公示栏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年度预决算公开,包括收入分配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年度财务收支决算、重大财产与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各项基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务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和公务接待等财务收支及重大开支预决算,各项财产与债权、债务;各类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标准及教育收费投诉电话。同时,学校组织财务培训,加强财经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加快实施“阳光财务”,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国资处、基建处网站公开了有关仪器设备采购的管理制度、竞价信息,工程、设备、药品等采购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招投标流程、竞标公告、中标公示等。
4.人事师资信息:学校通过组织部、人事处网站和校内办公系统公开了校内中层干部选拔、任前公示、任免信息、考核等情况。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开了学校教师数量及结构、岗位聘任、考核、职称评审、各类评优推先、人才引进等政策要求以及结果、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学校通过教务处部门网站、教学楼LED大屏公开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和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课程与教学计划、教学成果、教改立项、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学籍管理、学位管理、日常考试管理、专业认证以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内容。研究生院(研工部、学科办)部门网站公开了学位点布局、各学位点培养方案、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培养及学位相关管理办法。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完善,通过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网站公开了政府、学校及社会企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的管理规定,学生评优、奖励、违纪处理办法和学籍管理办法,学生申诉处理规定等信息。学校通过就业网公开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指导服务、就业信息,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内容。
7. 学风建设信息:学校通过研究生院、科技处、学生工作部(处)网站、部门微信平台公开了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加强学风建设等文件的信息,及拟获奖助学金学生公示名单等信息。
8.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学校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开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及派出情况,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管理规定及申请派出情况,接收来华留学生政策、管理规定及相关情况等。
9. 其他:学校通过保卫处网站公开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校园安全稳定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后勤管理处网站及公众号公开了主要涉及食堂基本情况、食堂菜品,水电气暖费用、开水供应等保障类通知公告,学生公寓安全提示,学校食堂、路面基础设施提升修缮,学校市场经营单位营业情况,乘车安排,幼儿园相关工作等信息。2020年度学校没有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学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政办公室,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规定及时予以答复。本年度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随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全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同感不断提高。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年,未收到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复议、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深刻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学校公信力、执行力、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将公开理念贯穿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统一协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部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清单各事项的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学习兄弟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加强校内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学校具体事务,研究解决信息公开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途径与方法。
2.丰富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学校将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相结合,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渠道,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专题网站,明确任务分工。学校除按照规定建设运行“信息公开网”之外,还积极依托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校报、电视新闻节目、广播、报刊、公告栏、电子屏幕、宣传橱窗、部门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信息,并主动联络新闻媒体发布学校招生计划和各项工作成果等,搭建学校与广大师生和社会的沟通桥梁,及时公开办学治校方面的重要信息,宣传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
3.狠抓落实,做好督促检查。学校根据《清单》内容,建立了信息公开事项工作台账,在台账中明确主动公开事项的内容、时间、承办人等要求,便于事先提醒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公开信息。学校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全过程督促检查,对于《清单》事项公开不全面、不明确的,及时纠正,重要事项信息以书面形式下达任务单督办,确保相关事项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在稳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然面临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仍需加强,个别单位(部门)平台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尚不完善,相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评价反馈不够及时有效;三是精准对接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信息需求的能力仍需提升,信息供给的内容和方式仍需进一步优化。
(三)改进措施
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工作宣传力度,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升师生群体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出台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畴。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2、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加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建设力度,增强网上互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协同作用,促进信息公开途径、形式的完善。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监督管理。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建立考评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纳入到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中,通过考核评议,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4、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公开事项的督查督办。充分发挥学校党政办公室信息督查督办作用,对招生就业、财务、社会服务等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性地开展督办检查,进一步提升重点事项的公开时效,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落实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已将清单50条事项逐条列明,并公布在学校主页“信息公开”专题网站。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度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doc
西安工程大学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