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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学者”实施细则(暂行)
19/01/31 22:09点击:[]

西工程大人字〔2017〕38号                   签发人:樊增禄

西安工程大学

“经纬学者”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的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全面提升我校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经纬学者”分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两个层次。“经纬学者”为我校高端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经纬学者”岗位设置以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为依据。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用、合同管理。

第二章 引进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经纬学者”特聘教授引进对象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好学术造诣,具备获批中省人才工程项目潜力的专家学者;“经纬学者”讲座教授引进对象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成就的杰出学者。

第五条 “经纬学者”特聘教授引进条件:

1.师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够全面履行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

2.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

3.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4.获得国家、省级重要科技奖励,主持过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近5年在本学科顶级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国外高校从事学术研究,近5年在本学科顶级期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5.身体健康,年龄理工类学科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学科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引进后全职入校工作。

第六条 “经纬学者”讲座教授引进条件:

1.致力学校发展,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当职务;国内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务或其他相当职务。

3.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具有重大学术影响。

4.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讲座教授的岗位职责。

5.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第三章 支持措施

第七条 “经纬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给予以下支持:

1.根据工作设想和聘用合同,提供科研配套经费30-80万元。

2.按学校相关政策购置学校集资住房一套,提供安家费30万元。

3.年薪30-40万元。

4.根据实际提供办公、实验场地。

5.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解决配偶工作。

第八条 “经纬学者”讲座教授在聘期内给予以下支持:

1.配套科研启动费30-40万元。

2.月薪1.5-3万元,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3.报销来校工作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

4.根据实际提供办公、实验场地。

第九条 “经纬学者”特聘教授入选中省人才工程项目后,按就高原则享受相应待遇,不累加重复资助,并按照相应人才项目办法进行管理和资助。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经纬学者”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

1.准确把握所在学科的发展方向,能够提出具有前瞻性的研究构想,扩大受聘学科在国内学术界的影响,推动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

2.积极争取主持国家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聘期内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或标志性的学术论文,力争取得标志性的成果。

3.讲授本学科核心或前沿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4.推荐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学科急需人才,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组建学科创新团队。

5.聘期内应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申报中省人才工程项目(“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领军人才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陕西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项目、领军人才项目等)。

第十一条 “经纬学者”讲座教授的岗位职责: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讲座。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加强本学科与国内外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技术前沿,依托校内相关学科,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具有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促进本学科科研项目和研究成果的提升。

4.推荐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学科急需人才;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精心指导其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力争获得资助,指导青年教师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

第五章 引进程序

第十二条 “经纬学者”引进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提出申请,提供个人详细简历并附反映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业绩(近五年)的基本材料,报相关学院。

2.学院考察。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包括思想道德和学术水平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后,将推荐人选的考察意见报人事处。

3.学术评价。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推荐人选业绩,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价。

4.学校审定。将拟聘人选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学校聘任。对审定通过的拟聘人员,由学院结合本学科具体情况与其商定聘期内的目标任务,经学校审核后签订西安工程大学“经纬学者”聘任合同。

6.颁发聘书:颁发“经纬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聘书。

第六章 管理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经纬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期为五年,实行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评估考核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高层次人才考评小组,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相关学院院长、院(部)教授委员会主任和国内外同行专家组成。

第十五条 特聘教授考核程序和要求:

1.中期评估。聘任满三年后,由学校高层次人才考评小组对引进人才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为引进人才工作状态评估,重点评估引进人才履职情况、教学科研工作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中期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学校亦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2.聘期考核。聘期考核分学院和学校两级进行,重点考核引进人才岗位聘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形成聘期考核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人事处,人事处组织学校高层次人才考评小组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超额完成聘期任务或获批中省人才工程项目者定为优秀;完成聘期任务者定为合格;未完成聘期任务者定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以上者,续签聘任合同,考核优秀者,待遇视情况予以提高;不合格者,视情况降级聘用、核减经费支持或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六条 讲座教授考核程序和要求:

1.中期评估。由学院形成讲座教授中期评估报告,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形成中期评估意见并提交人事处。

2.聘期考核。聘期考核分学院和学校两级进行,重点考核引进人才岗位聘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形成聘期考核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人事处,人事处将考核意见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超额完成聘期任务者定为优秀;完成聘期任务者定为合格;未完成聘期任务者定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以上者,续签聘任合同,考核优秀者,待遇视情况予以提高;不合格者,视情况核减经费支持或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七条 聘期未满申请调离、辞职或未履行相应职责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者,学校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西安工程大学

2017年12月1日

抄送:校领导

发:校属各相关单位 档(二)

西安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印发

打印:吴 静 校对:闫 斐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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